企业混合销售纳税是按照主营业来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只选择一种,作为一名财务,你会做企业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吗?详情请阅读下文.
在41天课时中系统训练实操技能
从0基础一步步补齐财务知识与经验 打好上岗基础
课程内容
课程详情
课时
入门学会计
会计实务基础
4天
基础实战能力
实战核算能力
9天
实战经验累积
财务核算实验室
2天
实战涉税能力
税务实战能力
3天
就业金砝码证书
主管会计培训
4天
财务管理问题
运营管理会计系统
6天
领导力
CT课程
3天
就业能力
会计就业训练营
10天
仁和特色财税实验室
普通财会岗位通往财务主管的实战之旅
![]() |
|
![]() |
财务核算实验室 |
|
税务操作实验室 |
系统学习,亲历出纳、会计岗位工作流程 |
对接全国各地税控系统,零基础也能上手 |
|
10套真账演练+票据+财务报表+多行业 从筹建到经营,完成多笔真实业务 积累多行业会计核算经验 |
|
模拟场景+10小时强化训练 模拟真实报税环境,掌握各行业实际报税工作 经过不同企业纳税申报操作,不同税种申报演练 |
![]() |
![]() |
![]() |
![]() |
|||
注重学习 |
|
整合资源 |
|
打造课程 |
|
贴心服务 |
从理论到实操指导
2大财税实验室护航
6大财税管控课助力
|
|
深耕会计教育领域
规划行业前沿内容
消除学员学习顾虑
|
|
基于会计岗位特点
为学员设计课程体
系学习内容有针对
|
|
入学工作实时答疑
专业技能求职技巧
定向企业辅导就业
|
企业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枝江仁和会计培训机构为大家详述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相关政策。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二、混合销售的概念界定。
在现实活动中,混合销售的对象肯定是同一客户。比如卖空调属于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安装空调属于服务行为,缴纳营业税;但实际上卖空调的又一般都负责安装,这就属于混合销售,即销售和服务这两项业务是同时针对同一个客户的。对于生产和销售货物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不论怎么记账,都要合起来缴纳增值税。
还应该强调的是:在税收征管实务中,税务机关的征管尚处于“以发票为准绳”的阶段,是开什么发票缴什么税,绝不是企业想缴什么税就缴什么税。如果企业以销售货物为主,就要办理增值税纳税登记,购领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以服务为主,就要办理营业税纳税登记,购领服务发票,缴纳营业税。如果企业同时购领增值税发票和服务发票,那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的混合销售行为,开什么发票都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不是混合销售,比如只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卖相关设备,那就开服务发票,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如何缴纳税款?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
只能纳一种税,不能分别纳税,即不是纳增值税,就是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性劳务。两者的相同点是,都具有货物与服务性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
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 详情请进入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咨询电话:15623668780
- QQ咨询:2056625662 微信同号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5zix.com/news/98547/ 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枝江零基础学会计哪家专业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