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上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2016年上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开始。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双休日加工作日连续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从2016年3月19日开始至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考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考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较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仅此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 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合格标准
全国各省一般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